联系人:戚经理
电话:0318-5979111
手机:18732838088
传真:0318-597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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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武邑县桥头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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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6-10-23 修改:2023-06-01 所属分类:新闻中心 访问统计:1343
一、采购项目编号:HXCG2016-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图书及书架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元):23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内容:图书、书架。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完成交货,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4、付款方式:
5.4.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提供实际采购数目清单给中标人,所订全部图书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入藏实洋结算,一次性付款给中标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6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14656。
传真:0763-5814656。
邮编:511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侨苑街G栋A座。
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5813668。
传真:0763-5838836。
邮编:511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581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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